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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9-12-16 08:00:10 来源: 作者:
发布日期:2019-12-13 〔2019〕125号 近日,我所收到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。根据《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》等有关规定以及YS/T1209-2018《有色金属冶炼产品编码规则与条码标识》标准相关要求。相关申请符合我所相关期货标准合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,经研究决定:
一、同意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变更铝锭产品标识的申请;
二、自公告之日起,使用新产品标识的铝锭可生成标准仓单;
三、自2020年11月29日起,使用原产品标识的产品不得生成标准仓单。此前已生成的标准仓单,可继续流转直至仓单注销。 甘肃东兴“甘铝”具体产品标识如下:
“甘铝”牌原产品标识
(1)嘉峪关20KG铝锭原标签
(2)嘉峪关25KG铝锭原标签
(3)陇西20KG铝锭原标签
“甘铝”牌新产品标识
(1)嘉峪关20KG铝锭新标签
(2)嘉峪关25KG铝锭新标签
(3)陇西20KG铝锭新标签
特此公告。 上海期货交易所
2019年12月13日